高青述青藏古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流程
藏品入藏标准
一、入藏文物应能反映历代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、文化艺术、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。
二、注重藏品的完整性、代表性。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,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。
三、同时具有历史、科学、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或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其中之一。
藏品征集流程
为规范藏品征集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高青述青藏古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流程。
第一条 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每年年底制定次年的征集计划,确定本馆的征集方向与意向,报馆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,向主管部门报批。
第二条 获得征集信息后由联系人负责,及时将信息汇报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。
第三条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,确为本馆所需者,由藏品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,写清征集理由。
第四条 由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,初审包括:文物的现状、真赝、合法来源证明、价格、是否征集。
第五条 单件价格在壹万人民币以下,由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组讨论,全票通过后形成专家书面意见,提交馆长办公会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批。
第六条 单件价格在壹万人民币以上,本馆专家及外聘专家再进行复审,全票通过后形成专家组书面意见,提交馆长办公会审核后决定是否收购。
第七条 征集委员会派专人负责征集具体手续,并办理入藏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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